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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为何还要设一年的过渡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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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为何还要设一年的过渡期?_食品添加剂_产业经济


近日,卫生部监督局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公开征求意见,称将设1年的过渡期限,拟从明年12月起禁用面粉增白剂。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已久,而所谓的争论其实没什么争论的意义,主禁方早已指出面粉增白剂“有害无益”,而反禁方的理由不过是“没有害处”,也就是说,面粉增白剂可能有害处却肯定没好处,当然应该禁用。


现在,卫生部终于决定要禁用面粉增白剂了,这是好事儿,问题是,为何还要设1年的过渡期限?明知道是“有害无益”的东西,禁得越早对社会越有好处,这个过渡期所设为何?孟子讲过一个“攘鸡”的故事,已经把这类事情的道理说得很清楚了———有个人每天都偷邻居家的鸡,有人劝告他,这不是品德高尚的人的行为。这人说,可以不偷,但得慢慢来,我先减少偷鸡的次数,改成每月偷一只鸡,等到第二年以后就停止偷鸡。这个偷鸡贼的想法和给禁用面粉增白剂设1年的过渡期是一个逻辑。诚如孟子所说:“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明明知道偷鸡是不义行为就应该立刻停止,为什么要等到第二年呢?


孟夫子的道理在现实中基本不顶用。之所以人人都知道的不义行为难以禁止就是因为背后的利益之争,中央几个部委加上民间食品安全组织呼吁禁止面粉增白剂已经很久,但有些部门就是能拖这么久,而且临到末了,还要加上一个尾巴。卫生部对过渡期限的解释是:尽可能降低对生产面粉增白剂的企业的影响。这种说法很难站住脚,因为整个面粉增白剂的产值还不到1亿,立即叫停也不会产生多大社会影响,况且,让某些面粉增白剂生产厂家倒闭和全国人民的食品安全相比,到底哪个更重要呢?很显然,背后更大头的利益集团是与面粉增白剂有关系的大量粮食生产企业,面粉增白剂之所以会被过量使用就是因为可以提高面粉的出粉率,如果减少使用,不少粮食生产企业的利润就会降低。这么看来,一个不到1亿产值的面粉增白剂背后牵涉到的利益就不是个小数字了,这就是为何一个全民公认早该禁止的东西要拖到现在才能禁止而且还要加个过渡期限了。


有多少不义行为如面粉增白剂这样明知“有害无益”还在猖獗呢?又有多少制度明知“有害无益”仍在大行其道呢?我们似乎还停留在“知其非义”却难以打击非义行为的阶段。在义理上,我们都能够达成共识,但似乎仅仅只是共识,在执行层面,却有各种障碍成为拦路虎,人人都觉得荒谬,却人人都无可奈何。比如对面粉增白剂禁用的过渡期限,有人就说,都已经忍了这么多年,再多忍一年也无所谓了。如果人人都是这种态度,杜绝有害食品又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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