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邓安庆文学报
毛姆快80岁生日时,专门负责出版他作品的海涅曼公司委托小说家乔斯林布鲁克编了一本纪念文集,收集毛姆文学同行们的文章给他做生日礼物。布鲁克向最优秀的诗人、出版商、小说家和评论家们组稿,但都被礼貌地回绝了,只有安东尼鲍威尔和雷蒙德莫蒂默两人接受了。为什么评论界的人这么不喜欢毛姆呢?
毛姆对自己的职业地位倒是一直都有清晰的判断。“我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我处于二流作家中的最前列。”但事实上,他又在乎这个吗?今天的夜读,评论家邓安庆带你走进毛姆的世界。
毛姆:是不是二流作家,我会在乎吗?
邓安庆
文
刊于年《文学报》
作家与批评家,真可以说是一对儿“欢喜冤家”。自从有了文学,就相应有了作家和批评家,相同的文字对象,不同的角色分工,因为进入文学的方式不同,也就有了不同的“看法”。
说来,这对关系复杂的“冤家”,有时候他们亲密无间、你唱我和,有时候却是怒目相视、大打出手,在外人看来既热闹又糊涂,在内行人看来,又能看出其间涉及到很多文学之外的种种因素。究竟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局面呢?所谓的“文人相亲”是一则,对作家和批评家各自功能的误解是另一则。往深了说,特定的现实和历史语境、意识形态背景以及作为个体的不同作家和批评家的特殊个性,都有可能影响到作家和批评家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那些文坛八卦无益于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如找一个作家来细细看看他们之间那些说不清理还乱的关系。
这个作家,就是毛姆。
毛姆与批评家之间的恩恩怨怨,可以写厚厚的一本书。作为二十世纪世俗意义上最成功的作家,他和他的作品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乃至在他去世后,这个争议声也并未就此结束。毛姆快80岁生日时,专门负责出版他作品的海涅曼公司委托小说家乔斯林布鲁克编一本纪念文集,收集毛姆的文学同行们的文章给他做生日礼物。布鲁克很敬业,他向很多当年最优秀的文学界人士组稿,有诗人、出版商、小说家和评论家,但都被他们一个个礼貌地回绝。只有两个人接受了,他们是安东尼鲍威尔和雷蒙德莫蒂默。但两个人写显然不够,面对这种过分挑剔的退缩和对毛姆作品普遍的缺乏尊重,布鲁克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计划。
这简直是文学同行们公开对毛姆表示集体蔑视。当时,毛姆的作品销量巨大并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可谓是世界级畅销作家,这也是他在很多文学同行心目中的定位,是“畅销作家”,而非“经典作家”。在他的祖国英国,他基本上是被知识阶层集体漠视了。年,三个最具影响力的文学调查几乎完全忽略了他。当时,英国有一个极具影响力的文学批评流派:布鲁姆斯伯里团体。毛姆感觉到他一直遭到这个团队精英不公正的藐视。小说家大卫加涅特的说法代表了他们的普遍态度,加涅特曾傲慢地告诉一位询问者:
“
至于毛姆在布鲁姆斯伯里团体中的声誉,我无可奉告,因为我从来没有听人谈起过他。
在很多人看来,毛姆是孤独的,他不被周围的人群理解,却留在了万千读者的心里。
年12月,毛姆凝视着另一个自己——他的头像雕塑。
那在美国呢?美国最有影响力的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在《纽约客》杂志上撰写了一篇长文,评论《刀锋》。他认为毛姆作为一名作家的声望被荒唐地高估了。埃德蒙威尔逊可以说是毛姆非常钦佩的评论家,年他还建议并说服纳尔逊道布尔迪于年出版了一本埃蒙德威尔逊的短篇小说集。毛姆在一篇战时文章中说他是“美国最尖锐的批评家”,这种“尖锐”,毫不留情地刺向了毛姆。毛姆后来跟他朋友艾伦道布尔迪说:“他向来不喜欢我,不过,没有人会被所有人喜欢,所以,我心平气和地接受埃蒙德威尔逊的不喜欢。”这话,虽然说得很冷静超然,但我们还是能感受到那种刺痛感的存在。
为什么评论界的人这么不喜欢毛姆呢?尤其让人费解的是,毛姆和布鲁姆斯伯里那群人一贯蔑视公众对宗教、阶级和性道德的态度是一致的,但他还是被如此可耻地藐视。或许,他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功,以及成功带来的财富也是布鲁姆斯伯里团体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原因。那些别墅、游泳池和配备专职司机的豪华轿车,那些高得令人咂舌的稿费和版税,那些奢侈的生活方式,都是让人心生反感的原因。
一个事情往往有两面或多面,前文提到毛姆八十大寿,文学同行们纷纷回绝表达对他的敬意之时,媒体却给予了热情的回应,小说家同行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西里尔康诺利将毛姆的《木麻黄树》收入由他主编的最有影响力的合集《现代主义运动——至年英、法、美现代主义代表作一百种》,毛姆的作品和《尤利西斯》《印度之行》《了不起的盖茨比》《太阳照常升起》《到灯塔去》一起被列在“20世纪20年代”的条目下,并称赞毛姆是“体裁大师”。
《刀锋》《木麻黄树》《月亮与六便士》
这些都是零星的,给予毛姆最大鼓励的则是市场。毛姆拥有庞大的读者群。埃德蒙威尔逊在《纽约客》杂志上撰写了一篇长文,专门评论《刀锋》,认为它不堪一读。但《刀锋》出版后,道布尔迪公司印了万册,两个星期就卖了将近万册,电影版权也以20万美元的价格售出。毛姆的小说和剧作取得一次又一次盛大的成功,当时几乎无人能敌。随意一个例子,他的剧作《周而复始》于年3月3日在秣市剧院上演,连续演了近半年时间,票房极好,后来于9月登上纽约的舞台,每个星期入账两万美元(大约有十分之一的收入归作者所有)。他作为一个剧作家,从市场意义上来说,是相当成功的。他的这些剧作,虽然有一些不受欢迎,绝大部分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他的小说也是如此。
毛姆之所以是毛姆,他的超然和清醒也是足够让人钦佩的。毛姆对自己的职业地位有清晰的判断。“我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他不止一次说到:“我处于二流作家中的最前列。”
但作为普通读者来说,毛姆的小说无疑是非常好读的。他的小说里,第一人称中的“我”简直就是毛姆本人,温和、友善、喜欢读书、打桥牌,对他人生活充满了永不知足的好奇心。毛姆真正爱写的是短篇小说,他特别喜欢听别人讲自己的故事和经验。知道他有这个习惯,他的朋友们会主动为他提供有用的素材。而他的小说呢,通常以一种随意的口吻开头,提供很多自传性的细节,读者毫不费力便被带入当时的情境,然后小说就变成了朋友讲述的趣闻轶事。毛姆经常选定的叙述者,常常是“我”,拥有无穷的诱惑力,这个老于世故之人目光敏锐,有着充满讥诮的幽默感,他悠闲地抽着雪茄、喝着酒、专心向读者讲述随便哪一天在酒吧或俱乐部里遇到的普通人身上某些令人着迷的东西。
作为小说家,毛姆是个现实主义者:他的想象力需要真实的人物和事件做基础,因此,广泛的旅行让他可以从私密的个人和家庭的立场探索主题。不过,由于他的小说太过写实,也引起了很多麻烦。当小说的原型看到自己在毛姆的小说中,以一个小丑的面目出现,其怒火中烧的模样可想而见。不过,毛姆才不在乎呢。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更是不用在乎了。小说的原型跟毛姆都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而他的作品还将继续流传下去。是不是二流作家,喜欢毛姆的读者才不在乎呢。
新媒体编辑何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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