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编辑:云野本周(9月1日-9月19日)*策、市场、趋势、产品、公司一文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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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冠脉支架首批纳入国采,9月报量、10月发文、11月开标,明年1月执行......据央视新闻报道,9月14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在天津成立,由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具体承担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冠脉支架是首批带量采购品种,9月份将完成历史报量和未来的需求量的整体集采用量的统计工作,10月份公布集采文件,11月份确定最终结果,明年1月1日全面执行。资料显示,年至年,我国冠心病介入治疗快速发展,每年的病例数从万例发展到超过万例,年增长速度10%~0%。目前,每台手术支架使用数量约1.5枚,与国外基本处在同一水平。由此推算,年全国使用冠脉支架约万枚,费用约亿,占到全国高值耗材总费用的十分之一。重大新规!专利挑战成功首仿药,将获一年市场独占期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第11条的鼓励*策最值得
原料药处于医药产业链上游,是保障药品供应、满足人民用药需求的基础。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原料药产业绿色升级,助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调整原料药产业结构。鼓励优化产业资源配置,推进绿色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大宗原料药绿色产品比重,加快发展特色原料药和高端定制原料药,严格质量、环保、卫生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逐步提高原料药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生产水平。二是优化原料药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合理规划产业区域布局,逐步提升原料药主产区绿色发展水平,加快环境敏感区企业升级改造和产业转移,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定更严格的准入标准。三是加快技术创新与应用。聚焦产业绿色发展需求,加快推进绿色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广高效提取纯化、绿色酶法合成、微通道反应等绿色工艺,突破一批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培育一批高质量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创新平台、战略联盟、示范基地。四是推行绿色生产标准。研究制定推行原料药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管理标准,积极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绿色生产体系,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对标评价,发挥优质企业标杆引领作用,推动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五是推动建设集中生产基地。合理规划原料药产业布局,指导制定行业绿色园区评价标准,支持地方依托现有医药、化工产业园区,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优化布局,开展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公共系统共享、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和产业集聚发展。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原料药生产基地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支持地域空间独立、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建设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工信部将组织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据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中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保障临床易短缺药品生产供应。一是依托已认定的6家小品种药生产基地建设单位,支持组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联合体,整合原辅料生产、流通配送等上下游产业资源,逐步实现原料药与制剂的一体化生产,提高小品种药供应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小品种药生产供应监测,动态掌握小品种药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结合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需求,加强小品种药供需信息对接,及时开展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避免供需信息沟通不畅导致供应短缺。三是研究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优势企业开展短缺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小品种药集中采购,加快办理小品种药注册申请事项,推动实现小品种药持续稳定供应。医药商业贿赂、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7类行为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9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文,8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0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目前纳入评价范围的具体事项,包括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7类有悖诚实定价、诚信经营的行为。《意见》提出,一是目录清单。将给予回扣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纳入评价范围。二是企业承诺。要求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医药企业作出守信承诺。三是信息记录。采取企业报告与平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医药企业失信信息。四是信用评级。依据法院判决或行*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确定失信等级,动态更新。五是分级处置。分级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限制或中止投标挂网、公开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六是信用修复。鼓励企业整改,采取切实措施主动修复信用。最高法、医保局联手,医药贿赂案件定期通报,专盯药价和招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是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拓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司法成果在医药价格和招采领域运用,共同推动全系统各层级开展信息交流共享,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4个药品调出北京医保,克林霉素、复方丹参注射液,涉及多个银杏制剂9月18日,北京市发布通知称,为做好该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的三年消化工作,经梳理比对涉及药品近年来的医保费用和采购等情况,现公布第一批调出药品,涉及4个药品,其中西药16个,中成药88个。自00年10月1日起,第一批调出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这4个品种其中不乏一些大家熟知的药品,比如西药中有治疗糖尿病的苯乙双胍、治疗皮肤疾病的卤米松、抗生素类药品克林霉素、解热镇痛类药品布洛芬以及抗蛇毒血清注射制剂等;中成药里则有小儿感冒清热片、感冒退热颗粒、复方丹参注射剂、十滴水胶囊、麻仁润肠胶囊、桑菊感冒口服液和羚羊清肺散等。北京:门特疾病报销新增6种疾病,9种贵重药品按固定比例支付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适于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重性精神病、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耐多药结核、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6种疾病增加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罹患相关疾病的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门诊检查、治疗及使用相关的00余种药品均可按住院费用标准报销。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品种的变化情况,结合参保人临床用药的实际需求,此次新*针对上述两种门诊特殊疾病,进一步增加报销药品品种。将治疗癌症骨转移和肠内营养剂等70余种药品纳入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用药报销范围;将透析置换液等50余种药品纳入肾透析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6个药品被调出陕西省医保(附名单及全国情况汇编)9月14日,陕西医保局发文,公示部分调出该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共涉及6个药品。文件指出,为按期完成陕西省增补的乙类药品消化任务,陕西医保局结合医疗机构临床诊疗实际和参保人用药习惯,经过专家论证,确定了第一批消化药品名单,被纳入名单的药品将从01年1月1日起剔除出陕西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公示期为9月14日-9月19日。
被列入陕西省第一批消化药品名单的共6个药品,其中西药7个,中成药6个,包括:氢氧化铝、莫沙必利、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曲安奈德新霉素、克霉唑、氨酚氯雷伪麻、阿莫西林双氯西林、复方头孢克洛、培氟沙星、曲克芦丁香豆素、地西泮、多塞平、茶碱沙丁胺醇、麻*碱、复方甘草、阿昔洛韦、葛根素、强力感冒片、藿香正气滴丸、清热灵颗粒、消咳平喘口服液、双红活血胶囊等。
内蒙新一轮药价动态调整即将开始,以全国最低价为限价9月15日,内蒙发布《关于做好挂网药品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已挂网药品全部纳入集采目录,未挂网的药品,属于医保目录或原研、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以及NMPA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可申请挂网。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系统中已经挂网的药品,因各种原因造成无法供应,且有其他可替代药品的,由自治区药采中心组织专家评估审核,不影响临床用药的可予以退出,退出后两年内不接受该药品再次挂网的申请。
同时,药品限价实行分批分类动态调整,以全国各省市(区)现行最低交易价格作为采购限价,国家谈判药品的挂网限价须低于国家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且不高于全国各省市(区)现执行挂网价格中的最低价。
国采中选药品将纳入临床路径管理,使用比例将纳入临床用药监测
9月16日,青海省卫健委发布通知,要求全面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通知明确,国采中选药品无须通过药事会审核,可直接在省平台采购;医院及时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并引导临床形成以基药为主导和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用药习惯。同时,将“国采中选药品使用比例”指标纳入临床用药监测指标体系。
卫生健康行*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优化用药结构,及时将中选药品纳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可直接在省级平台进行采购。国采联动降价开始,安徽49个品规需申报全国最低价(名单
本次是艾美酚胺替诺福韦片首次在中国申报上市,并被纳入拟优先审评,申请的适应症为——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拟优先审评理由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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