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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ldquo大力发展中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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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耿福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脱贫摘帽地区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建立完整产业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贫困摘帽地区“锚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建立完整产业链
  我部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各地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延长产业链条。一是加强规划指导。年,我部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05年)》,引导各地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科学规划产业集聚区。国家中医药局发布《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发展中药材种植。二是加强*策支持。年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了30多个中药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吉林长白山人参等6个中药材产业集群、50多个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支持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中药大品种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等项目,强化中药材服务体系建设。财*部通过项目奖补、贷款贴息、设立基金、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中药材产业链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引导有序发展。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遵循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律和行业特性,做好充分市场调研,科学评估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综合考虑药材种植生产及加工、物流、储运等因素,防止易种植品种市场饱和,防止非道地产区盲目种植。二是延长产业链条。在编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中药材产业发展需求,促进医药工业与中药材种植有效衔接。制定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中医药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推动医药企业到脱贫地区建立“定制药园”。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中央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脱贫县整合的财*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统筹支持包括中药材在内的产业发展。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发挥好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作用,完善中药生产服务体系。开展专题调研对接、*企对接、专家服务等活动,组织中药重点生产企业与脱贫地区加强合作,为当地药材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强化对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助推中药材种植经济提质增效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中药材种植,强化技术指导和认证管理,促进中药材提质增效。一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年,我部联合财*部启动建设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在全国选聘1位首席科学家、6位岗位科学家、7位综合试验站站长,中央财*每年投入经费万元,支持开展中药材遗传改良、栽培、加工、病虫草害防控、机械装备等联合攻关,取得了一批创新性成果。二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国家中医药局成立全国中药材产业扶贫专家指导组,选聘位专家,按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分组培训指导,编制《中药材生产适宜技术》系列丛书,帮助解决中药材种植技术问题。农业农村部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在个省份、83个贫困县组建多个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帮助贫困地区编制规划、引进技术,开展指导培训。三是强化认证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包括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在内的10种认证制度,大力培育有机绿色产业,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共认证有机中药材有效证书张、GAP有效证书张。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中药材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创制等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实施好产业技术顾问制度,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稳步推进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建设与实施工作,鼓励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增强中药材产业竞争力。
  三、关于加大中药材品牌培育力度,打造特色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
  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强化品牌培育,是提高中药材种植效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标准制修订。市场监管总局先后批准发布《枸杞》《中国沙棘果实质量等级》等50项中药材领域国家标准,下达了《中药材种子(种苗)金莲花》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完成项道地药材团体标准,制定麻*等5种中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01年,我部制定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对中药材“三品一标”行动进行部署,引导各地聚焦中药材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支持中药材主产区开展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建设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中药材示范区个。三是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我部年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年指导启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00年举办中国农业品牌*策研讨会、全国农业企业品牌推介专场活动。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等“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平台,展示特色产品品牌发展成就,提升中药材等特色产品品牌竞争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中药材标准制修订,加快标准推广应用,建设一批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和加工示范区。继续举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创建活动,推动包括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在内的广大企业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力量,组织脱贫地区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中药博览会、药品展销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中药产品文化节、中医药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产销对接。
  四、关于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活动,打造示范样板村,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脱贫攻坚期内,全国工商联、原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展了“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截至00年底,进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的民营企业有1.7万家,精准帮扶13.91万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7.3万个;产业投入.9亿元,公益投入.64亿元,安置就业90.04万人,技能培训.55万人,共带动和惠及.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阶段,国家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企业的引导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引领。一是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联合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等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搭建有效工作平台,动员更多中医药企业到脱贫地区开展中药材种植、精深加工,帮助脱贫地区延长产业链,提高中药材产品附加值。二是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优先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帮扶,推动农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宣传力度。依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案例研究,选树优秀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白亚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00年版《中国药典》对中药原料33种农残检测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的重要基础。我部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残监管,提升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01年,我部制定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对中药材“三品一标”行动进行部署,聚焦中药材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开展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对农药减量、化肥减施、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进行优化完善与组装集成,形成规范化、可推广的技术模式,辐射带动更大范围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
  二是规范中药材用药登记和管理。针对中药材生产中登记农药短缺的问题,引导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和农药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登记试验,开辟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中药材等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步伐。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对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溯源管理措施。加强农药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农药行为,净化农药市场。规范科学用药指导,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从源头上防范农药残留风险。
  三是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督检测。我部对中药材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管理,包括产地和地块选择,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选择,农药、兽药使用,采收期确定,产地初加工特别是药材的干燥、熏蒸、贮藏条件等,对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各环节尽可能进行细化和明确规定。加大对中药材的抽检,按照药典和农残限量标准严格管理中药材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制修订,提升中药材种植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市场管理,净化市场环境,规范中药材生产安全用药,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督检测,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继续积极争取财*资金扶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要求,统筹利用涉农项目资金,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免责申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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