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开发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www.cuifashion.com/lehuo/baike/20210321/821.html▼2021.07.23|No.447
作家莫言
《透明的红萝卜》集中体现了莫言早期的创作风格。它描写了一个叫作“黑孩”的农村孩子的奇异的感觉世界。莫言对这个作品情有独钟。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领奖前,发表了著名的演讲《讲故事的人》。在演讲中他就提到了这部小说。他说: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莫言在这里强调了两点。第一是黑孩这个农村孩子具有承载苦难的特殊能力,第二是黑孩还具有感受大自然的特殊能力。这两种特殊能力加在一起,就会让人感到:这个孩子仿佛是有特异功能的。所以莫言在那段话里,反复用了一个词:超人的。不是一般的人,是超人。但这个超人,不是那种力大无穷、改天换地的英雄,而是相反,他写了一个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在忍受苦难方面具有特殊的能力。这正是莫言小说中最令人心痛、也是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体现了莫言的早期风格。《透明的红萝卜》是以“文革”后期(大约是年代中后期)农村修闸工地为背景的,写了工地上一个十岁的儿童,因为长得黑,又比较脏,大家就叫他黑孩。黑孩的母亲死了,父亲闯关东去了,家里有一个后妈和后妈生的儿子,那个后妈一直酗酒,喝醉酒了就打他骂他虐待他,这个孩子渐渐地就变傻了,变得不会说话了,像哑巴一样。深秋天还光着背脊,只穿一条大裤头,脏得不能再脏。所以作家写道:“人们的目光都追着他,看着他光着背,忽然都感到身上发冷。”大家请注意,这就是典型的莫言笔法。他不是直接写一个人感到冷,而是通过别人看着他,引起的一种感觉。别人看着黑孩光脊梁、很少的衣服,看的人感到了身上发冷——用这样的方法间接地传达出黑孩的冷。接下来作家把笔墨转换到黑孩的身上,他的描写就变得越来越神奇了:小石匠吹着口哨,手指在黑孩头上轻轻地敲着鼓点,两人一起走上了九孔桥。黑孩很小心地走着,尽量使头处在最适宜小石匠敲打的位置上。小石匠的手指骨节粗大,坚硬得像小棒槌,敲在光头上很痛,黑孩忍着,一声不吭,只是把嘴角微微吊起来。小石匠的嘴非常灵巧,两片红润的嘴唇忽而嘬起,忽而张开,从他唇间流出百灵鸟的婉转啼声,响、脆,直冲到云霄里去。这段话有四层意思:一是小石匠用手指骨节敲打黑孩的光头;二是黑孩非但不躲开,反而将脑袋配合那个指头的敲打;那么,是不是这样敲打很舒服呢?当然不是,所以第三层意思又在强调说,这个敲打其实是很痛的;那既然很痛,为什么黑孩非但不躲开,反而要迎合敲打呢?答案就是第四层意思:黑孩对小石匠口哨里吹出来的鸟叫声音有特殊敏感,进入了忘记疼痛的境界。这样一层一层的意思,都是在反复表达,都似乎是反过来表达的,就是要描写黑孩对来自大自然的鸟叫声音特别敏感,他宁肯把脑袋去配合小石匠的敲打,使这种敲打形成一种节奏,使这种节奏跟小石匠嘴巴里吹出来的鸟声相吻合。那么,作家这是想说什么呢?一个是黑孩能够忍受疼痛的能力,另一个就是他对鸟叫声音有特殊的感受能力。这样,黑孩的形象就有了双重意义。一方面黑孩的形象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中的苦孩子,失爱的童年、暴力的家庭、冷酷的社会环境,使他不仅丧失了作为正常孩子的智力,也丧失了与人类社会正常交流的基本能力,他只能用动物的方式来表达对人类社会的感受。小说接下来有很多精彩描写都是围绕了这一点展开的:当一个姑娘用手抚摸黑孩的肩头和耳轮时,黑孩朦胧生出一些温暖的感觉,但这种感觉他只能用吸鼻子的方式来表达,不停地抽动鼻子,像一条小狗一样;还有,当姑娘出于同情把他拉出铁匠铺的时候,他却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来表达对姑娘的感觉,于是他就用牙齿咬姑娘的手,表现出兽性的冲动。又比如他经常被毒打,失去了对疼痛的敏感,这不是说他没有痛感,只是他不知道如何理解和表示痛感。作者多次写到他用听觉和嗅觉来表示痛感。比如他在挨打的时候,有这么一个细节,有人用大巴掌从他头上扇下去,莫言是这样描写的:说那个小孩只“听到头上响起一阵风,感到有一个带棱角的巴掌在自己头皮上扇过去,紧接着听到一个很脆的响,像在地上摔死一只青蛙”。还有一个细节,写小铁匠作弄黑孩,让黑孩用手去抓烧红的铁砧,黑孩不懂得铁砧很烫,当他真用手抓住铁砧时,作家这样描写:他“听到手里滋滋啦啦地响,像握着一只知了”。然后是:“鼻子里也嗅到炒猪肉的味道。”这些,都不是正常理性下的人的感觉,而是近于动物的生理反应。尤其是有一段描写黑孩用脚掌去捻带刺的蒺藜:黑孩正和沙地上一棵老蒺藜作战,他用脚指头把一个个六个尖或是八个尖的蒺藜撕下来,用脚掌去捻。他的脚像骡马的硬蹄一样,蒺藜尖一根根断了,蒺藜一个个碎了。我们可以看到,在莫言的笔下,这个孩子在生理上更具有动物的特性。但是,黑孩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一方面他是从人倒退到动物兽类,与人类社会无法正常交流,但另一方面,他却能把所有的心智都用去理解自然,拥抱自然,与自然对话。他像小动物那样与大自然浑成一体,运用自己的各种感觉去捕获自然信息。他能够听到自然界的种种声音,譬如,麻*地里鸟叫般的音乐和音乐般的秋虫鸣叫、雾气碰撞着麻*叶子而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响声、蚂蚱剪动翅羽的声音像火车过铁桥、罗卜的细根与土壤突然分离时发出水泡分裂似的声响……他甚至能够听到姑娘的头发落地的声音。很显然,莫言笔下的黑孩拥有超越正常人的视听能力,他更接近动物对自然的感觉,用半人半兽的感觉世界来理解人类社会。更重要的是,这个被异化为“动物”的农村孩子依然拥有人性最美好的因素——美感和理想,他不但能够聆听大自然的各种音乐般的声音,能够分辨自然界的各种奇异的色彩,而且他还有一般动物不可能具备的绚烂极致的想象力。小说里有一段很重要的描写,写了孩子看着一个萝卜产生的幻觉:黑孩的眼睛原本大而亮,这时更变得如同电光源。他看到了一幅奇异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青蓝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包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非常漂亮。这个片段是小说描写的核心,它通篇以金色的幻觉,与小说整体笼罩的阴暗、压抑、沉重的基调抗衡,以奇特的梦想,对抗单调、黯淡的现实,昭示着生命理想的追求。这篇小说,莫言原来取名为《金色的萝卜》,后来根据编辑的意见把它改成《透明的红萝卜》。“透明的红萝卜”这个色彩比较亮丽,它突出的是红颜色,因为这篇小说里黑孩的眼睛对红色特别敏感,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红色”的意象。但是莫言在这一段描写中突出的不是红色,而是金色,是充满精神性的象征。红色也许在动物眼睛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而金色这样一种光芒是属于人类的,所以原来的“金色的萝卜”这个名字,更能够突出这部小说的精神意象。最后,我还是要强调一下,黑孩看上去是一个神奇感觉的孩子,但实际上并不神秘。因为他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没有经过什么科学教育,他的所有的生命信息,都是从大自然获得的。这是莫言对于苦难中的农村孩子的特殊理解和描写,也是新文学人物画廊里一个独特而深刻的艺术形象。
相关图书
点击卡片,即可购买
《碌碌集》
陈思和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年9月出版
延伸阅读
点击卡片,即可阅读点击卡片,即可阅读点击卡片,即可阅读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