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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渠道购买的药物,竟会让人吃出吸毒反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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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朋友圈非法兜售的特效减肥药中含大量制作冰毒的原料麻*碱,日前,浙江诸暨市公安局以贩卖毒品罪向当地检方移送起诉涉案9名微商。

去年7月13日,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所出在处理一个涉*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郝某进行尿检,发现冰毒呈阳性,进一步检测发现含有麻*碱成分,而麻*碱是用来制作冰毒的原料。但郝某强调,自己从未吸食过毒品。警方随后调查发现,郝某正在食用一种号称能快速减肥的韩国特效药里含有麻*碱。

郝某交代,她是看到微商广告后购买的减肥药。诸暨警方随即锁定以“韩国特效减肥药”宣传的卖家——家住山东威海的80后林某,与林某一起落网的9名代理,均为三十来岁的居家女性。

林某,37岁,与韩国女性崔某发展了恋爱关系,接着做起了海外微商代购生意。去年8月,崔某通过自身渠道拿到了一批韩国的处方减肥药,用快递寄给林某,让他通过网络销售。

这些减肥药没有生产地址、使用说明,只是简单用塑料袋分装。因含有麻*碱成分,服用后会加速新陈代谢,使人亢奋,并降低饥饿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肥效果,所以销量可观。

没多久,林某就发展了下线代理,在广东、浙江、河北等多个省市负责分销。不到一年时间,仅林某一人,就凭这款减肥药进账上百万元,分销代理人员收入也不菲。据其中一名代理交代,以一款加强版减肥药为例,从林某处拿货价元,转手能卖到元。

林某和代理都知道药物中含有违禁成分。去年3月份,有平台曾曝光过一批含有麻*碱成分的违禁减肥药,林某和分销代理人员看到新闻后,为了避风头,曾停售过一段时间。

禁毒民警介绍,在明知所出售物品当中含有毒品成分的情况下,依然以获利为目的进行贩卖,这符合贩毒罪的入罪标准。

服用所谓的“减肥药”不当

误食毒品

后果不堪设想!

少量服用麻*碱会出现精神振奋、清醒、机敏、话多、兴致勃勃、思维活跃、情绪高涨,而且长时间工作或学习无疲劳感、无饥饿感。

长期滥用可造成慢性中毒、体重下降、消瘦、溃疡、脓肿、指甲脆化和夜间磨牙。

近年来,各地公安部门查获的不少所谓“网红减肥药”,很多含有精神管控药品成分,比如俗称的“蓝胖子”减肥药就包含安非拉酮。此外还有安非拉酮、苯丁胺等等,危害程度、依赖程度都很大,几乎等同于冰毒。我国对于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管控是一样的。

有些微商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产品成分是什么,看到有用、好赚钱就跟着卖,这很容易构成贩卖毒品罪。

警方提醒

借助药物来减肥只能保持短暂的效果,甚至还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想要保持健康苗条的身材,坚持运动、健康饮食才是最佳选择。

在购买药品时,需要在正规药店、正规电商平台的药品旗舰店购买。不要通过非正规途径购买和服用各种“特效药”,像这类“减肥药”表面好像立即奏效,实际可能是身体产生毒品依赖的初期反应。

来源:北京禁毒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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