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徐妍斐
医院的射干合剂、小儿金百合剂,医院的扶正和解颗粒……医院的儿童“独门秘药”现在其他医疗机构也有可能使用了,儿童用药紧缺有望缓解。
12月20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加快相关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审批。
自即日起至年3月31日,依法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或备案的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提出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主动对接临床需求,实施全程网上办理,即到即审,受理后当日办结。
此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联合发布通知,疫情期间儿童用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可以在辖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满足儿童就医和用药需求。
根据这份通知,除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外,可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申请人以外的本市其他医疗机构有临床使用需要的也在可提出调剂使用申请之列。
医院的解热颗粒、医院的麻*克喘合剂、宣肺清热合剂、上海中医院的咳喘六味合剂、热咳颗粒等均已进入相关清单。
医疗机构制剂申请人应当对其调出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质量负主体责任,加强对接受调剂的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指导和培训,确保用药安全;接受调剂的医疗机构应当熟悉调剂制剂的功能主治、禁忌、用法用量及常见不良反应等信息,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制剂,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