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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急则治标的中药对症治疗功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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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中医的临床证候或病种,与西医的疾病一样,都是由若干症状和体征构成的,不少证候还常常有一种突出的主症,需要首先予以处理。由于药物作用的多样性,中药治疗功效中还存在一类能消除或缓解患者某一自觉症状或临床体征的特殊效用,即“对症治疗功效”。

这种主要针对于某种症状或体征的治疗作用,无论从历代医药文献的记载,或古今临床应用实例,还是根据现代药理、药化研究结果,均可证明其客观存在。如麻*之平喘,生姜之止呕,延胡索之止痛,三七之止血,皆属“对症”之功效。麻*味辛性温,发散风寒,虽然最宜于外感风寒,肺气失于宣降的喘咳,而风热或肺热之肺气上逆者,也可以“去性存用”,与其他药物配伍照样可以发挥良好的平喘止咳作用,《伤寒论》的麻*杏仁甘草石膏汤,就是有力的证据。生姜止呕,延胡索止痛,可分别广泛用于寒、热、虚、实等不同证候的呕逆和疼痛,早已是业界不争的事实。因于其对症治疗功效的优势,生姜自唐代孙思邈起即被公认为“呕家圣药”;而延胡索则被李时珍誉为“专治一身上下诸痛,用之中的,妙不可言。”

认识这些功效,同样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虽然中医对疾病的治疗主要不是着眼于“症”或“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病证机理的区别,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即从“证”来确立相应的治法,又根据治法选用相应的方药。从这个意义上看,对因治疗功效似乎已能满足治疗理论上的需要。但中医在治疗上又强调“标本兼治”或“急则治标”,实际上是说明辨证用药需要以对症用药为补充,必须正确处理对因治疗功效中药与对症治疗功效中药的配合。治疗选药上,一般是以对因治疗功效的中药为主,少佐对症之品,即对症治疗功效中药的使用既不能与中医理论相悖,又必须以辨证施治为指导。但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急则治其标”,则暂时又需以对症治疗功效的中药为主。可见,对症治疗功效无论在中药功效构成上,还是在治疗理论及临床应用上均有其存在的价值,应当加以重视。

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习惯于将一些对因功效和对症功效组合在一起,形成了若干复合的功效术语,如凉血止血、化瘀止血、温经止痛,清胃止呕、养血安神等等。在这些功效中,前二字是对因的,后二字是对症的,二者主要是并列关系。从治法上讲,二者虽然存在因果关系,但后者相对较为次要。学习这类功效时,应认真加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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