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证的定义
表证的概念首见于《伤寒论》(同时其中还间杂使用相类的“外证”一词),指的是太阳病的初期征象。后世则把其列为辨证“八纲”之一,作为专用术语用以标识病变部位,限指外邪侵袭肌表时产生的证候。表证是寒邪袭表,束缚卫气所产生的证候。其特征性的表现是“恶寒”。所以中医认为“有一分恶寒,必有一分表证”。判断是不是表证的关键是“恶寒”的有无。《伤寒论》中的太阳病是典型的表证。太阳病的提纲条文是“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虽然脉浮,头项强痛等也常见于表证,但不属于表证的特异性表现,也就是说,虽然这些表现常见于表证,但不是仅见于表证。
而在现行教科书中,关于表证的表述却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存在着概念不严谨、界定不清晰、认识不一致的问题,令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兹就此做一梳理分析,以正于同道。
表证病位
表证的部位在肌表,一般指皮毛、肌腠、经络或官窍等。这是由外邪侵犯的方式决定的。外感邪气由外入里,其途径无外乎从皮毛而入、从口鼻而入与直中。直中者因邪气直接入里,显然不属于表证的范畴。如此与表证有关者有皮毛、口鼻两个途径,而邪犯皮毛者自不待言,邪犯口鼻者是否还涉及肺?
足太阳经脉从头走足,布行于背部,是身体抵御外邪的重要屏障,为人身之藩篱,故有“太阳主表”之称。当外邪来犯,太阳经自然首当其冲,卫营二气运行受碍,所作出的反应即为表证。此如《伤寒心法要诀》言:“表证,谓寒邪在表……太阳经主表,故曰表证。”而五脏之中,肺居上焦,犹如华盖,“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灵枢·决气》),且“肺之合皮也,其荣毛也”(《素问·五脏生成篇》)、“肺主一身之皮毛”(《素问·痿论》),由此说明肺可输精于皮毛,宣卫气以固表,司腠理之开阖。故而邪由口鼻犯肺,皮毛也可应之,但其病位在肺而不在表。如叶天士说:“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温热论》),吴鞠通亦云:“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温病条辨》)。叶、吴之说,所方病位有在脏在经之异,其别实大矣。温邪犯肺则病在里,主要影响肺之宣降;温邪犯手太阴肺经则病在表,循经之走行而传变。有学者认为,这应是吴氏意欲将温病辨证划入仲景辨证体系所致的结果。
其实,中医学所言之病位包含两种情况,一是病变所在的部位,如风寒侵袭,首犯太阳经,病位即在肌表;二是病变反应或表现的部位,如温邪自口鼻而入,首先犯肺,皮毛应之。
表证病因
关于表证之成因,张仲景明确指出由外感风寒而致。张景岳则认为是六淫邪气,谓“表证者,邪气之自外而入者也。凡风寒暑湿火燥,气有不正,皆是也。”这一观点被《中医诊断学》采用,但教科书于近些年在六淫之外又加上了疫疠之气。
六淫之邪引发表证,乍看似无异议,但稍加分析即不难发现,表证其实并非六淫皆有。风邪具有轻扬开泄、向上向外、善动不居的特性,因而往往作为先导,承担着开路先锋的角色,其他邪气则相随跟进,乘虚而入。致病形式也多为两种病因相合,如风寒、风热、风湿、风燥等,甚或可见三种病因相合,如风寒湿、风湿热等。由此可知:一是风邪是表证的首要或基本成因;二是根据邪气的致病特点,只有风挟阴邪如寒、湿方可引发表证,而风挟阳邪如火、暑、燥一般不会出现表证反应。
至于疫疠之气,是指一类具有强烈传染性的温毒之邪,致病呈一派热盛之象,易于伤津、扰神、动血、生风。尽管其起病之初也会有肌表的异常反应,但并非邪在肌表,因而不属于表证。
表证症状
表证的确认自然离不开临床表现,但至今业内并未形成一个达成共识的诊断依据或标准,以至于医者临证判定所依不一,自行其是。
一种观点是,《伤寒论》中的太阳病提纲:“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即是表证的诊断标准。尤其是“恶寒”一症,更是判断表证存在与否的必备症状,甚而有“有一分恶寒,即有一分表证”的说法。
另一种观点是现行《中医诊断学》所列举的“证候表现”:新起恶风寒,或恶寒发热,头身疼痛,喷嚏、鼻塞,流涕,咽喉痒痛,微有咳嗽、气喘,舌淡红,苔薄,脉浮。
太阳病是太阳所主肌表与经络感受外邪(主要是风寒)而发生的疾病,病邪新感,皮毛应之,正邪交争于体表,营卫功能失调,这应是表证的形成背景或本来面目。而《中医诊断学》所述显然包括了皮毛与口鼻两个感邪途径的反应,其症候表现几与内科病证中的“感冒”无异,把与肺失肃降相关联的咳、喘等也视为表证的内容无疑不妥。
不过,两种观点都强调的“恶寒”,应是表证的特征性表现。关于怕冷,中医学有恶寒、畏寒之分。恶寒者,即如张仲景所述之“啬啬恶寒,淅淅恶风”(一般认为,恶风即恶寒之轻者,表现为有风则恶,无风则安),指得温而怕冷不减,多见于病时,由寒气凝滞,遏阻卫阳而致;畏寒者,指得温而怕冷缓解,多见于平时,由阳气虚衰,无力温煦而致。
至于温病初期出现的“微恶风寒”,有学者谓之“温病表证”。因温热之邪不会凝束卫气,不可能导致典型的恶寒,而应是温邪熏扰,肺失清宣,卫行受碍所致,并非表证。其实吴鞠通已认识到这一点,谓“伤寒之恶寒,太阳属寒水而主表,故恶风寒也;温病之恶寒,肺合皮毛而亦主表,故亦恶风寒也”(《温病条辨》)。但从吴氏的自注来看,既言温病初期本身也会出现“恶寒”,又说“恶寒”是兼有外寒,显然前后矛盾,直接影响了其对治法的理解与确定。
表证治疗
表证起于外感,治当遵“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的原则,予以发汗解表,即通过发汗使肌腠开张,邪随汗出,表证自除。这是中医学祛邪思路的具体体现,即予邪出路、因势利导。
关于如何解表,张仲景为后世树立了典范。他对外感风寒所致的太阳病作了细致入微的辨证,寒偏盛者谓之伤寒(或称太阳表实证),风偏盛者谓之中风(或称太阳表虚证),并据风、寒之偏分别出具了辛温解表的麻*汤、桂枝汤、桂枝麻*各半汤、桂枝二麻*一汤等。
至于温病出现的在表症状,如“发热,微恶风寒,无汗或有汗不畅”等,中医惯常作为风热表证或卫分证而治以辛凉解表,各版《方剂学》教材都把银翘散作为代表方。但对照“凡用解表药为主组成,具有发汗、解肌、透疹等作用,可以解除表证”的定义,银翘散作为解表剂则显为不适,因为其作为君药的金银花、连翘并非解表药,且性味甘寒或苦寒而非辛温,何言辛凉解表?为圆其说,另有学者硬是将薄荷、牛蒡子“安排”为君药,用以辛凉透表、疏散风热、清利头目、解毒利咽。还有学者据本方所主之证,及“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甘苦”(《素问·脏气法时论》)之论,提出本方当以豆豉、荆芥、薄荷为君以疏风解表。如此似有强词夺理之嫌,使该方显得名实不符。其实,银翘散根本不是解表剂,其基本作用就是清肺热。同样,被作为辛凉轻剂的桑菊饮,用药也以寒凉为基调,功用是清热宣肺,言其疏散风热也属牵强。
由此可知,临床习称的辛温解表与辛凉解表,其实语境并不一样:一是所解之表所指不一。辛温所解之表由风寒侵袭皮毛、肌腠、经络而致,辛凉所解之表则由风热(或温邪)犯肺、外合受碍所致。二是解表的方式不同。辛温者意在发汗达邪,邪祛而表解;辛凉者则通过清热宣肺,解除肌表之症。如此将二者对比,自然会引发争议。至于叶天士所言之“在卫汗之可也”,赵绍琴先生认为“汗之绝非发汗之法,它不是方法,而是目的”。温病学家也都强调温病不可发汗,如吴鞠通说“温病忌汗,汗之不惟不解,反生他患。”
关于表证尚存在着诸多争议,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对表证的定义不严,失之宽泛。就目前关于表证的应用情况看,一是作为区分病位深浅的相对概念,任何一证可以说是表证,也可以说是里证,并无多少实际意义。二是作为外邪侵袭肌表的专用术语,笔者认为还是应回归《伤寒论》所言之本义,添加疫疠之气作为表证的病因而拓宽表证的范围,只能徒增概念混乱。
二、温病初期不是表证
因为温病的病因是热邪,热邪没有收引、凝滞之性,不会束缚卫气,不会导致“恶寒”,所以不会导致表证。同时其感邪途径是从口鼻而入的,不经过肌表,所以无表证的可能。叶天士说“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温病条辨》上焦篇第2条“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说明温病初起,病位在肺,是热邪犯肺,不是表证,这与《伤寒论》第6条“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相符。
1.《温热论》中的“卫”不是表证
温病的卫、气、营、血,实为气分和血分两个层次,其中卫为气分的初期轻证,营为血分的初期轻证。卫,并不是表证。
如《温热论》中有“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盖伤寒之邪留恋在表,然后化热入里;温邪则热变最速,未传心包,邪尚在肺。肺主气,其合皮毛,故云在表。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挟风则加入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或透风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所谓卫分证和表证,其实是肺热证。因为肺有主表、外合皮毛的功能,所以也可以称为表证。表证,即卫分证的治法是初用辛凉轻剂,现在一般认为辛凉轻剂指的是桑菊饮,从组方来看,桑菊饮实为清热宣肺之剂。
叶天士接着又说“营分受热,则血液受劫,心神不安,夜甚无寐,或斑点隐隐,即撤去气药。”明确指出了前面说的“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是“气药”,而不是解表药。这一点从后面还可找到证据。在辨舌时叶天士又说“再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传,绛色中兼*白色,此气分之邪未尽也,泄卫透营,两和可也。”既然“气分”之邪未尽,治法怎么说成是“泄卫”呢?足见在叶天士的心目中,“卫”和“气”是一个概念,而这个概念的实质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气分证”的概念。我们现在把“卫分证”和“气分证”分开来,把“卫分证”定义为“表证”不符合叶天士的本意。
2.常见温病的初期没有表证
再从现在的《温病学》(孟澍江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年3月出版)教材中的几种温病来分析,也不难看出温病初期不是表证,下面我们分述之。
风温:邪袭肺卫证。症状:发热,微恶风寒,无汗或少汗,头痛,咳嗽,口微渴,苔薄白,舌边尖红,脉浮数。治法:辛凉解表,宣肺泄热。方药:银翘散,桑菊饮(第43页)。如果根据《温病条辨》上焦篇第4条“太阴风温、温热、温疫、冬温,初起恶风寒者,桂枝汤主之。但恶热、不恶寒而渴者,辛凉平剂银翘散主之”,去掉症状中的“微恶风寒”,则更加通顺,然后相应去掉方中的解表药荆芥、豆豉,那么银翘散证就是邪热在肺的轻证。比银翘散证再轻一点就是桑菊饮证,比银翘散重的就是白虎汤证。所以风温初期的证候应该是邪热在肺证,不是表证,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卫分证”。
春温:属于伏气温病,为里热外发,所以更无表证可言,春温没有解表的道理。有些病人可感受风寒之邪而引发伏热,可以有表证,但这种表证不春温的表证,而是兼挟的表证。
暑温:叶天士说“夏暑发自阳明”。暑温初起即见阳明气分热盛证,没有表证。
湿温:湿重于热之邪遏卫气证。症状:恶寒少汗,身热不扬,午后热象较显,头重如裹,身重肢倦,胸闷脘痞,苔白腻,脉濡缓。治法:芳香辛散,宣化表里湿邪。方药:藿朴夏苓汤,三仁汤(第78页)。湿温初期可以有“恶寒”,但“恶寒”是湿不是温,因为湿性重浊粘滞,可以束缚卫气,导致“恶寒”,而深层次的理论根据是“湿性类水,水性本寒”。所以治湿的方药和治寒类同,可用藿朴夏苓汤,因为本方辛温芳香化湿,寒湿并治。
伏暑:属于伏气温病,本身不会有表证。出现恶寒是兼有表证。
秋燥:邪在肺卫证治。症状:发热,微恶寒风,头痛,少汗,咳嗽少痰,咽干鼻燥,口渴,苔白舌红,右脉数大。治法:辛凉甘润,轻透肺卫。方药:桑杏汤(第96页)。因为燥邪的特性是干燥,并无收引、凝滞之性,不会束缚卫气,所以不会导致“恶寒”,应该去掉症状中的“微恶寒风”。则是肺热津伤证,治疗用清宣肺热,养阴润燥即可,方如桑菊饮加沙参、麦冬、花粉、梨皮之类。出现恶寒是兼有表证,可加荆芥、豆豉兼以解表;或用桑杏汤加荆芥。
大头瘟、烂喉痧更加不会有表证。
三、温病初起的治法不是解表
如上所述,因为温病初起不是表证,而是邪热犯肺证,所以温病初起的治法不是解表,而是清解肺热,方用银翘散、桑菊饮。赵绍琴教授认为,温病初起治法不可言辛凉解表,只能是辛凉清解。《温病条辨》上焦篇第2条“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第4条“太阴风温、温热、温疫、冬温,初起恶风寒者,桂枝汤主之。但恶热、不恶寒而渴者,辛凉平剂银翘散主之”。这2条关于温病初起的病位在肺是正确的,但“初起恶风寒者,桂枝汤主之”,显然就不是温病了。银翘散所主没有恶寒,应去荆芥、豆豉。这样也更符合桑菊饮、银翘散、白虎汤三方为辛凉轻剂、平剂、重剂的程度的区分。
在孟澍江教授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年3月出版的《温病学》教材中我们也可以找到有关证据。
在“风温”病的“肺热发疹”时,治法是“宣肺泄热,凉营透疹”,方是银翘散去豆豉,加细生地、丹皮、大青叶、倍玄参方。后面的方解说“本证邪不在表,所以去豆豉之解表,因肺热及营发红疹,故加生地、丹皮、大青叶、玄参等凉营泄热解毒,以共奏宣肺泄热、凉营透疹之效。临床运用时若无表郁见证,荆芥亦可去之”(见第45页)。可见银翘散本来是清泄肺热的方剂,吴鞠通也认为其主证是“但恶热、不恶寒而渴”。因其不恶寒,方中的荆芥、豆豉应该去掉。如果兼有“恶寒”,是兼有表证,可加荆芥、豆豉兼以解表。
在“暑温”的“暑伤肺络”证,治法是“凉血解毒,清络宣肺”,方是犀角地*汤合银翘散。方解说“合以银翘散乃取其清解肺络之热,且以宣降肺气。因无表证,故方中荆芥、豆豉、薄荷等透表之品应予减去”(见第68页)。
在“烂喉痧”的凉营清气汤的方解中说“方用栀子、薄荷、连翘壳、川连、生石膏清透气分邪热”(见第页)。可见我们现在最常用的“辛凉解表药”薄荷、连翘其功效也是以清解气分热邪为主。
辛凉解表面面观
金代刘河间,不满于医人墨守仲景成规成法,倡用“辛凉、甘寒解表”之法以治热病。但刘氏之所谓“辛凉之剂”,不同于后来温热学家的桑菊、银翘之类处方,而是苦寒、甘寒药与辛温药配合,寒以胜热,辛以达表,俾阳热之拂郁既除,而表自解、热自洁。例如他常用的防风通圣散,就既有苦寒的栀子、*芩、连翘、大*,又有甘寒的石膏、滑石,辛温的防风、麻*、荆芥、川芎等。
此方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晋唐方书。如冉雪峰先生在《八法效方举隅》中论及萎蕤汤一方时指出:“萎蕤汤一方,……乃麻杏石甘汤之变相,加白薇以清上,独活以启下,皆所以助麻*解表;玉竹合石膏能清能润,川芎伍青木香则疏而能清,……芳香则化浊,柔润则益阴。故寒温夹杂、热壅气郁、热中伏寒、寒中包火,悉可治之。其清凉已开后人银翘、桑菊之渐,其芳香已开后人香苏、神芎之渐,其方一寒一热已开后人启毒、双解之渐。”不过晋唐时不以“辛凉”名之罢了。
明初王安道《医经溯洄集》有温暑当用辛凉,不当用辛温之论,论者以为至他始能“脱却伤寒”。“脱却伤寒”,也就是后来吴鞠通说的“跳出伤寒圈子”。陶华《伤寒六书》之说与王氏相近,谓伤寒为杀厉之气,其性凛烈,故初起者治宜辛温;温病则邪热自里发外,故首起便当用辛凉。惜乎仲景书非全书,温暑必另有方,他补了一首“辛凉解表法”的方,即张洁古的“九味羌活汤”。此方亦以羌活、防风、白芷、苍术、川芎等辛温药与苦寒的*芩、甘寒的生地相伍,而名之为“辛凉”者。大率清代叶天士之前的所谓“辛凉解表”者,皆此类也。
叶氏治风温初起,主张用“辛凉清上”“微苦以清降,微辛以宣通”,即《外感温热篇》所谓“在卫汗之可也”,但他反对“医谓六经,辄投羌防,泄阳气,劫胃汁”。《临证指南医案》风温、温热诸案,轻清灵动,足以为后世法。无怪与之同时而稍晚的俞震赞誉他“真足超越前贤,且不蹈用重药者,一匙偶误,覆水难收之弊也。此翁聪明诚不可及。”
至吴鞠通《温病条辨》乃大倡辛凉解表之说,力辟“以温治温”之非,他大声疾呼“世人悉以羌、防、柴、葛治四时外感,竟谓天地有冬而无夏,不亦冤哉!”影响所及,医人皆以为温病不可用温药,如《温病四字诀》说:“病以瘟称,顾名思义,热邪伤阴,与热迥异,要之温病,忌用温药,”就连一代名医张锡纯也以为麻杏石甘汤的麻*、杏仁皆温,犯了以温治温之忌,竟以薄荷换麻*,牛蒡子换杏仁。
我们现在来看吴氏自创的银翘散,其用药显然是师法叶氏《临证指南》风温、温热医案,但也有他自己的经验,例如叶天士治风温初起,用连翘,却绝不用银花。此方对表证明显而见身痛、恶寒、无汗者,解表之力不足,何廉臣《通俗伤寒论》按语及今人孙纯一《温病一得》于此都主张加少许麻*,蒲辅周则常用葱白,认为葱白辛温而不燥烈,加之原方有豆豉合葱白则为葱豉汤,正是“温病开手必用之剂”(王孟英语)。
其实,吴鞠通也看到了此方存在解表之力不足的问题,但他惑于喻嘉言“微发于不发”之论,用了桂枝汤,甚至不惜捏造仲景原文。其方用得不好,其论则无中生有,所以颇遭物议。如里热明显而见口渴、壮热、心烦、咽痛者,银翘散清热之力也嫌不足。温病初起即见里热,便须早用凉剂直折其热,不必等到热邪深入才用苦寒,等到“舌*、渴甚、大汗、面赤、恶热”悉具才用白虎汤。张菊人《菊人医话》是有见于此,才主张去荆芥、桔梗早加*芩、瓜蒌。
近20年来,又涌现出一批新型的辛凉解表方,与前述金代、明代的辛凉方相近。如羌活板蓝根汤(羌活、板蓝根)、羌活*芩汤(羌活、*芩)、羌蒡蒲薄汤(羌活、牛蒡子、蒲公英、薄荷)等。这些方,无论解表、清热,两方面作用都很强,也不拘于伤寒、温病,剂量也不再是“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如羌活一般用9?15g,板蓝根用15?3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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