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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7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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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伴随了中华历史数千年,留下了许多医学宝藏待传承和发掘,对常见病、急病、杂病、怪病、难病等都有涉猎和研究,但限于古代科学水平不高,存在一些泥沙和糟粕,但瑕不掩瑜。而且,中医治病、用药还形成了常规的思维和习惯认知,一直流传到现在。

中医有句流传很广的、涉及数字的俗语,叫“十三不沾、十八该杀”,让人不明所以,这是一句缩略的话,全称应为十六个字:药过十三,大夫不沾;药过十八,大夫该杀。有的地方可能是:药过十三,全都不沾,药过十八,大夫该剐。意思都是差不多的。

从字面理解,这是与中医药方、医术、医德等方面有关的综合警言,而且还糅合了汉字押韵的要求,更易背记和传诵。意思是:如果中药方剂超过十三味药材,开药的医生水平不行;一旦超过十八味药材,医生没有良心,所开的药不要吃。

“十三不沾、十八该杀”的出处是《黄帝内经》,《至真大要论》对药方大小有明确的论述,通俗来说就是3味药的方子是小方,9味药的方子是中方,13味药的方子是大方。那么“十三”这个数字怎么来的,书中有明确表述:君药一味、臣药三味、佐药九味,加起来正好十三味。

每一个方子,君臣佐使配伍有明确分工,一旦超过十三味药,配伍就分不清了,证明医生水平不怎么样;如果超过十八味药,不但医生水平不行,而且增加了药材之间的反作用,吃起来有风险,且让病人多花钱,证明医生没有医德。

中医历来对药方有近乎苛刻的要求,《伤寒明理论》提出药方有大、小、急、缓、奇、偶、复七法,倡导基础方、常规方,药材要“量少、力专”,而传世医书《金匮要略》、《伤寒论》中,药方也体现了这个要求。

据统计,共3个版本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

宋版《伤寒论》,12味以内方子个,大于12味的只有1个,其中5味以内的方子占68%,7味以内的占89%。

《金匮要略》,12味以内方子个,大于12味的4个,其中5味以内的方子占68%,7味以内的占87%。

《伤寒杂病论》12味以内方子个,没有超过12味的方子,5味以内的方子占72%,7味以内的占91%。

而且,古代中医有百家争鸣的、百花齐放的历程,形成了一些流传至今的经典名方,如:

只有1味药的:独参汤、甘草汤…

2味药的:桔梗甘草汤、当归补血汤…

3—4味药的:麻黄附子细辛汤、四逆汤…

5—6味药的:桂枝汤、当归芍药散…

7—8味药的:小柴胡汤、大阴旦汤…

9—10味药的:大建中汤…

至于从汤药延伸到丸剂、中成药,就更多了,但在注重药材数量的同时,对每味药材的克数也有严格要求。

中医流传至今,尤其是明代开始,超过十三味药的方子也有不少,是不是意味着方子不好,不能用呢?也不是。十三味、十八味是制方指导原则,不是定死的和一成不变的。

对于一些病情复杂、大病套小病、常见病中有奇症、寒热虚实夹杂等多病杂陈的病症,还有一个“大方复治”法,但需要对药性、药效、病机等有深入了解才行,先治哪个,再治哪个,顺带治哪个,思路非常清晰。

超过13味、18味的汤剂不多,但丸剂、外用药居多,如麻黄升麻汤14味药,薯蓣丸21味,鳖甲煎23味,大活络丹49味,回天再造丸50味,等等。

为什么丸剂的大方子多于汤剂?因为丸剂是大批量制造,用药鼎、大缸制作,但汤剂多用砂锅熬煮,药太多根本放不下。

其实,“十三不沾、十八该杀”,还是考校中医水平的“基本试题”:

1、是不是给病人开“和平方”,和平方就是改善不了病情,吃了又没有什么用的方子,只为了赚钱。

2、经常开大方,不仅钱包受不了,肝肾也受不了。

3、首次问诊就开超过30味的大方,患者可以直接走人。

4、感冒可以自愈,平常发烧腹泻体痛之类的,3天用药没有好转,可以换医生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一个月没有效果的,也不要再找这个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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